“哦,”他接受了这是个悲剧故事,又对自己说,“但这些都是假的。”
母亲说:“没错,你该睡了。”
他一直也知道,他妈没有很爱他,一个在儿子床头讲这样的故事的母亲怕也没有存了多少好好教育的心。家里人说因为他妈太年轻了,自己还是个孩子,还不懂爱孩子,但就算是有的女人很早就当了母亲,也会爱自己的儿子,和年龄关系似乎不是很大。他也没想过要等他妈长大一些,这样的状态也挺好,他妈也只是不愿意很疼爱他,又不是要把他卖了。他从小聪明,懂得的道理也比别的孩子多,他知道自己已经比很多人都幸运很多了。
高一的时候,学校里有了心理老师,每周会在周三下午第三节给他们上一节心理健康的课程,老师刚刚大学毕业,是一个男生,这可能是他的第一份工作,也是他打算一直做下去的工作,所以前两个月时兢兢业业,给他们认真讲课,但时间久了,就难免倦怠,常常给他们讲故事,他太年轻,没有太多的人生阅历可以讲给他们,到最后就变成了讲观点。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男老师说,“生下来就是坏人,没有罪恶感,以伤害别人为乐,我们叫‘天生坏种’,据说与遗传因素有一定的关系。”
“对他们讲规则和道理,像是对牛弹琴,他们和我们天生就不一样,约束他们不作恶,像是别人约束我们不要吃饭一样。”
男老师讲汉尼拔的故事,又讲日本的食人魔,血腥的故事变成奇幻故事,不得不说这样的故事确实让人兴奋。世人能不能接受旁人与自己不同似乎不能做一个武断的结论,但是人都对与自己不同的人很好奇,是一定的了。
同桌女孩说:“很酷。”
他想:“这有什么酷的?”
他不敢与同学讨论,又回去问他哥,他哥也说:“这有什么酷的?”
“今晚去吗?”他哥又问。
“要做作业,”他说,“今天物理很多作业。”
他哥说:“为什么要做作业?明天去学校抄啊。”
他其实不是很想抄别人的作业,这就要低三下四问别人借,他想了下,可以晚一点睡觉,熬夜做完。
“那就快一点出门。”
俩人去网吧打了俩个小时的游戏,下机之后,往家里走,小区门口遇上了一只流浪狗,很乖的一只毛有些长的白狗,有点脏了,不知道被遗弃了多久,见他们走上来,也没有躲,很明显是家养过的。
他兜里只揣着打火机,他哥却拿了刀,他哥怕狗跑,绕到了后面,他按住了狗的脖子,让它伏在地上,狗开始吠叫挣扎起来,他把狗的毛点着了,觉得这长毛确实适合打火机,真是巧了。
他哥不满道:“你应该先等我把血放了。”
“现在放。”他说。
他哥会先在四只爪子上刮几道,这样它们会很难跑走,然后会在脖子上找动脉放血。正如割腕死很难一样,放血死也是漫长的,想要节约时间,只能多刺几道。他哥站起身来要踩狗受了伤的爪子,他说:“快一点,我要回去做作业。”
他哥略觉无趣,于是把刀子递给他了。他首先便是开膛,但这个时候狗是不会死的,它还会挣扎,他哥说:“你要快一点小心一点,就别把肠子流出来,不好收拾。”
“我知道。”他说。
哀鸣声会一直到最后一刻,因为生命是很顽强的。他们俩拿了一卷卫生纸,他从兜里掏出来,俩人擦了手,找个地把狗扔了,这个时候天已经黑了。
他站起身来的时候还在想,自己其实不危险,不会谁都想伤害,他会自我排解自己的寂寞。
但是他哥在这个冬天感觉到了无聊,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觉得做这些像是过家家一样。所以从何时开始杀了人,这根本是无所谓的事情,他一直觉得他哥有些蠢,所以便跟上了,但是开了个头之后,就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了。
他觉得其实不需要什么心里过渡,也没什么太难的,唯一一个问题是,他确实不应该拿那个小女孩的项链。他知道警察是一定会查的,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哥交不出这个项链的下落,关铭就不定罪。
那条项链哪儿也没去,就在他的手上,他哥当然不知道,是他偷着留下的,他做了莫名其妙的事情,就单纯地他觉得很好看,很想送给他妈。这真的是很莫名其妙的决定,因为他回去之后就意识到,是万不能送的,只能留在自己的手上。
关铭在彻查刘连栋的时候,他在日本已经待了两个星期,他知道他哥不会招他,一般人也不会怀疑到他身上,但是关铭迟迟不定罪,他确实觉得棘手,但是就算是他脊梁骨是钢筋水泥做的,也顶不住多重压力,拖了几天之后,还是给刘连栋定罪。他回去后见过关铭一面,那个男人年轻、刚强且帅气,迈着大步上台阶,进入了分局,比那个心理老师挺拔果敢,他站在原地片刻没动,心脏被攥住,瞳孔颤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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