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他长得好不好看。”“也不知道娶没娶亲。”“娶什么亲啊,天资那样高的少侠,怕不是像话本里那样被真人收了去修仙,到时候就不管这里的事,能活个八百几千年,颜色都不变的!”语气夸张,捶胸顿足,后悔不迭。而终结大众对这位少侠盲目迷恋的,正是方才提到的那位怪客——行踪不定、师承成迷,终日素巾覆面,专平天下不平之事。方思明睡眠本来就浅,此刻半醒了,支棱着一只耳朵迷迷糊糊地听外边的动静。听到“剑挑方思明”时脸色登时一变,冷冷哼一声,把身上的那只手剥下来甩到一边。“怎么了?”可怜少侠的记忆还停留在昨夜的温柔乡里,并认不清形势。他估摸自个儿晚上又占了床,就往床沿挪了挪,一只手摸到枕边人的脖颈下,想顺势把人环过来。一下,没拉动;两下,没动;第三下的时候手上一下子空了,方思明扯扯衣裳,从床上跳下来。“咦?”少侠揉揉眼睛,翻过身来眨巴眨巴地看他。听到的所有闲话没一句让人开心的——可方思明是个面皮顶薄的,一口气堵在喉咙出不来,只好拐弯抹角地找不痛快,“——不是说好不管那王富贵家的破事吗?”“我没管啊。”“……你昨天晚上去哪里了?”我昨天晚上在哪里你不晓得啊?少侠把被子推开,打着呵欠一指,修长双腿和可疑的部分若隐若现,“这里啊,你忘了?要不要再……”不要脸!方思明脸一红,别过眼去。“出了什么事吗?”少侠斟酌着他的脸色,刚醒的脑子艰难地转了转,忙不迭地赌咒发誓,“就算有事也和我没关系!上月之后我就再没干过了。再说,面罩不都被你收起来了嘛……”说到最后撇撇嘴,还有点委屈。方思明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那么昨夜村落里的人就绝不会是蒙面怪客了,又是谁呢?“别整这些有的没的了。饿死我了。咱们去吃胡辣……”“汤”字还没有说出口,不堪重负的飞鹰就从窗户里撞了进来,翻着白眼倒在小茶几上。“咕。”小东西惨兮兮地叫了一声,挣着短腿示意主人帮忙。哎哟。粗粗的短腿上挂满了粉红色的小纸条,有的还洒了香水。少侠有所预感,哀嚎了一声,赶紧伸手去抢,却被方思明挡住了。后者冷笑一声,手指握住信筒熟练地拆起来。“别、别动我的信!”抗议无效。方思明面无表情,展开一张冷冰冰地念:“素闻公子侠名久矣,然公子素巾覆面,无缘得见,甚以为憾。谚有云,‘心相怜,马首圆。’纵公子面目有缺,何足碍哉?京师攘攘,贱妾愿为公子知俪者。辗转反侧,敢问襄王可有梦邪?——文笔不错,襄王要赴巫山么?”方思明捻着纸条念完,挑着眼角看少侠。什么襄王神女,他就知道没什么好事,完蛋!少侠臊得满脸通红,伸腿往方思明腰间一勾,只想扑过去抢。方思明一声不吭,一只手圈住他,又腾了另一只手捡起第二封——比起诘屈聱牙的第一张,这一封朴素得多,通共不过十几个字:蒙面侠士:你上次看到了我洗脚,尽快负责。“嗯?”这下方思明不看了,把纸条放下来。“我冤枉!”少年哀嚎起来,“她冤枉我!”“人家好端端的女孩子冤枉你?”“真的!”少侠拉拉他的衣袖,手舞足蹈地比划,“那会儿我躲着应天府的衙役呢,那姑娘就端了个洗脚水泼在我脚边,还叫!吓死我了,害得差役的狗追了我大半条街,差点就回不来……”方思明想到他当时狼狈的情状,没绷住,勾了勾嘴角。少侠立刻顺着杆子往上爬,把他手里的信全薅下来,一股脑儿塞进床缝里。一边哼哼还一边摇着他的手,“别生气了,我连脸都没让别人看见——大不了我下次把面巾给你,让你去……”“我没你那么闲。”方思明笑,把少年推开,继续在那团纸中翻找。“别看了!”少侠捂住眼睛哀嚎,从指头缝里看见方思明从床缝里夹出个灰色的小纸团,在他面前一晃。“别装了——你看看。”“这是?”少侠本没意识到什么,吊儿郎当地就着男人的手把纸团展开,只扫一眼,脸色霎时变了。“王富贵失踪了。”“哦。”方思明挑挑眉,并不大惊讶。“不知道信是谁写的,大概是个女人。”没兴趣。方思明的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三个字。“明白了。去吃饭吧。”他站起来,把缠在身上的少侠撂在地上,起身穿衣。“咱们真的不去看看吗?”少侠歪头,“跟我去吧……如果是平白丢了爹,小姑娘挺可怜的。”“人求的是蒙面怪客,又不是我。”方思明联想到那句“剑挑方思明”,眉毛一抖,“到时候又有小姑娘朝你泼洗脚水,我杵着碍眼。”“她们哪敢!求你了。”少侠琢磨出几分吃味来,心里一喜,“还不是你不肯和我一道的缘故……上次,我一个人被关在马厩里关了大半宿,差点没冻死;上上次,那个奸商的飞镖走得贼快,我要是再慢一点点,只要一点点……”唉。方思明叹口气,想到偶尔大半夜把他拎回来的情形,觉得脑壳有点疼。“再说了,你若真不想去,把它找出来做什么呢……”少侠小声嘀咕,没敢说出口。“就那么一次。”王富贵其人,和他的名字一样阔绰。乐施好善、富得流油,别说小小的泗水镇,便是整个广陵,十座坝上有八座都写着他的大名。可奇怪的是,没人晓得他做什么发的家,更没人晓得他祖上姓甚名谁,他好像是个鸡蛋似的孤零零地长在这泗水镇,却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传说这家伙抠得很,下了死规矩,饭里一天只能有一颗油星。”说这话的时候少侠已经走在去往王富贵家的山间小路上,田间草长,扎得人脚脖子发痒。望望天边太阳将落,他回过头对方思明伸手,“你小心些,这里还湿。”“先看着你自己吧,我可没瞎过。”方思明觉得有些好笑,微微一皱眉,“寻常人会把房子盖在山阴么?”“谁知道呢,”少侠撇撇嘴,仍是把他的手拉过来,攥在手心攥紧了,“若说是你,盖在山阴我倒是不奇怪。可王富贵听风评明明就是挺活泼健康一人……”喂喂喂。方思明送他了个微妙的白眼,少侠嘻嘻一笑,脚上正正好被绊了个正着。“谁把砖头放这鬼地方……”“砖头”在黑暗中冒着绿莹莹的热气,显出几分可怖。“别动!”方思明压低了声音,把少侠拉到身后,“这坟头很怪。”阴恻恻的气息像蛇一样顺着脚腕蜿蜒而上,两人的表情都严肃起来。“还走么?”少侠偏头,不像是在“问”,倒像是在催促。“当然。”方思明眯了眯眼睛,“我这辈子见的坟墓也不少了,再多几个也不多。”“小女孩还在里头呢。”王富贵的家安在凉山最最中心的拗口里。山道蜿蜒曲折,林子又密,榕树枝跟爪子似的勾人衣衫,走几步便分不得东西。等望见那王宅的灯火时已是日暮,少侠抬头一望方思明,便噗嗤笑了。那人微微蹙着眉,表情冷淡,本来是冰雪似的模样,可偏生在那把雪白的长发上黏了几颗碧色的卷耳,绿莹莹的,顶活泼俏皮地一跳一跳。“怎么搞成这样子?”少侠憋笑憋得肚子疼,“不行我忍不住了哈哈哈哈哈——低点儿头!”他垫了脚,帮方思明一颗颗取下来,拿在手心跟他眼前一晃,“真是不得了,果然是招人,连招的果子都比人家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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