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养书!不要养书!不要养书!追读就是命啊,拜托了!)
传仁弯腰拎了一下,肯定不到两斤,打开瞅了一眼,竟然是小米。
“我以为是棒子面呢,小米的话就凑合。”
老娘叹了口气:
“俺也想换棒子面,但那个地主家管事儿的说他家没有棒子面,只拿小米换。”
传仁知道,传武和老娘这是被坑了。
但没办法,现在这个艹蛋时代,老百姓被坑是常有的事,大部分人都敢怒不敢言,甚至已经习以为常了。
老百姓都是善良的,只要给他们一点,哪怕缺点少点,咬咬牙也就忍了。
而且现在回去找也晚了,只能认倒霉。
传仁暗暗告诉自己,下次还是别偷懒了,得亲自去一趟,多换来一斤粮,够一家人吃一阵子了。
“娘?老二?你们回来了?”
简单擦干净身子的传武,披了件汗衫冲了出来,看到地上的粮食笑的眼睛都没了,这下算是踏实了。
瞅了眼没心没肺的老大,传仁心中叹气,没有多言语,默默进了屋。
没一会儿,老二跟了进来,拉着他到墙角,鬼鬼祟祟的说:
“你看,俺给你弄来了什么好东西!”
说着,他从后腰掏出一把刀鞘朴素的匕首。
传仁接过去,微微掂量,分量很足。
抓住十多公分的刀柄用力一拉,仓啷一声鸣响,没有传说中的银光一闪。
不过乌黑的刀身光滑冰冷,刀背足有一公分厚,标准的清朝顺刀造型,这是大天朝绿营士兵经常佩戴的武器。
果然,传仁在刀柄根部发现了被刻花的痕迹,原先应该是匕首主人的名字或姓氏,后来被刻花了。
伸出大拇指在刀锋轻轻划过,一股寒凉之气透过皮肤传到血液中,嘶~好锋利的刀!
传武不由得意:
“怎么样?不错吧?”
传仁满意的点点头:
“确实不错,从哪买的?花了多少钱?”
“你给俺的铜板都花了,一个老头儿手里买的。”
传武还不太好意思,觉得自己花多了。
但传仁觉得这钱花得值,这把匕首保养的非常好,而且显然是沁过血的,原主人一定非常爱护它。
好刀!
仓~
匕首入鞘,传仁顺手插在了后腰上,拍了拍传武的肩膀:
“你总算干了件好事儿!”
“三儿,传武?你们在屋里干嘛呢?快出来。”
传武还没来得及汇报船票的事儿,就听见老娘在院子里召唤。
兄弟俩前后走出屋,来到院子中央,魏春芳说:
“这样啊,咱们分下工,明天老三陪老大去老谭家提亲。
老二,你去村里把老少爷们儿都招呼起来,迎亲那天让大家伙卖卖力气,咱老朱家管一顿饱饭!”
朱开山走的这四年,魏春芳是又当爹又当妈,这会儿发号施令,还真有点当家的那味儿。
朱传仁心里嘀咕了几句,开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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